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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投保制度建设 促进资本市场繁荣

  2016年以来,监管层坚持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放到最重要的位置来抓,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在投资者保护制度、投资者教育服务、权益救济等领域推出了一系列务实的、行之有效的新举措。专家认为,通过不断推进投资者保护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完善多元化投资者赔偿救济体系,做好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使资本市场成为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看得懂的市场、受公平保护的市场,直接决定着资本市场的繁荣与稳定。

  夯实投资者保护基础制度

  业内人士指出,投资者是资本市场最重要的主体之一。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资本市场创新和健康发展。加强投资者保护工作,与“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的监管思路一脉相承、相互呼应,是资本市场监管的核心价值所在。

  我国资本市场是以中小投资者为主的市场,中小股东个体分散,行使权利的知识和能力不足,与大股东及管理层的利益长期处于失衡状态。2014年,证监会设立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持股行权工作,通过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方式,以普通股东身份行驶法律赋予股东的质询、建议、投票、诉讼等各项权利,示范引导中小股东依法行权维权,督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与传统的行政监管、自律监管相比,持股行权是以普通股东身份,从自治角度事前介入公司治理,为广大中小股东提供切实可行的参考。”接近证监会的人士表示,持股行权是以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宗旨,既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也不行使监管或者自律职责,可以广泛运用法律赋予股东的各项权利,弥补行政及自律监管的不足。

  2016年2月,证监会批准投服中心在上海、广东(不包括深圳)、湖南三地开展持股行权试点。今年4月15日,证监会批准投资者服务中心报送的《扩大持股行权试点方案》,将持股行权试点区域从上述三个地区扩展至全国。

  截至今年6月底,投服中心已持有全国3122家上市公司股票,累计向225家上市公司发送股东建议函,现场参与55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20家重组媒体说明会和投资者说明,并就中小股东投票、利润分配、并购重组、违规减持等方面发表意见近千条。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郭雳表示,投服中心通过公司形式,以中小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丰富中小投资者行权维权手段,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中小投资者赔偿救济渠道,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升资本市场法治与司法救济等软实力水平。

  除此之外,7月1日,《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作为我国证券期货市场首部投资者保护专项规章,办法是统领资本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母法”性质的法律文件,秉持在证券市场全面落实“了解你的客户”原则的立法定位,核心是以落实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适当性管理义务为主线,以投资者分类和产品分级为基础,以向投资者充分揭示市场风险为目标,实现将适当的产品销售给适合的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