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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被错登记成毒贩,十年尿检上百次

  在过去十年里,由于被错扣“毒贩”的帽子,曲进祥多次被警方带走尿检,日常生活受到极大困扰。曲进祥称,他将追究相关公安人员的责任,他本人也理应获得一定的赔偿。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04年6月,内蒙古兴和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抓获毒贩池姓男子(已被逮捕判刑)。该毒贩在供述犯罪事实时称,曾于2003年8月和2004年2月先后两次向曲进祥购买毒品土料面。

  2005年6月2日,兴和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将曲进祥抓获。

  被抓当天,公安人员对曲进祥进行了尿检,还劝他承认吸毒、贩毒。他坚决否认,对于池某,他连“对方大名是什么都不知道”。最后,他交了2000元取保候审保证金,当晚离开了县公安局

  此后便麻烦不止。

  曲进祥说,最近十年,他不管去哪儿,只要住旅店,就会被带走尿检。“光尿检就做了上百次,也没查出来问题。”再往后,他的驾驶证也被吊销了,至于需要实名制乘坐的高铁、飞机,曲进祥想都不敢想。

  曲进祥告诉澎湃新闻,他是后来才知道自己已成为公安网备案的毒贩。

  他曾多次向各级公安机关反映这一情况,但事情未有任何进展。

  7月27日,澎湃新闻报道了曲进祥的遭遇。据他回忆,在报道刊发4天后, 兴和县公安局有关人员就带他去了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回去后,又和县公安局局长苏建勋见了面。”曲进祥说,谈话期间苏建勋还一度要求他拔掉电话卡。

  大约一周后,曲进祥接到了兴和县公安局一位杨姓副政委打来的电话。对方告知,已经把他的贩毒备案从网上撤下。

  10月26日,内蒙古公安厅禁毒总队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确认,曲进祥的贩毒备案确实已撤销

  兴和县公安局局长苏建勋以及杨姓副政委均拒绝正面回答与曲进祥有关的问题。该局宋姓副局长表示,“(曲进祥的贩毒备案)好像是撤下来了”,其他细节未做回应。

  曲进祥认为,他在过去十年遭受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是巨大的。

  他同时称,最近两个月,他多次前往兴和县公安局,希望对方出具一份书面说明,有关领导不是搪塞、就是避而不见。

  “现在只是口头接到通知,没有任何官方正式承认的东西。”曲进祥的代理律师、内蒙古信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旭升介绍。

  王旭升表示,严格从法律角度讲,国家赔偿是有特定范围的,曲进祥的情况并不在规定范围内,让公安局作出国家赔偿,从理由上显得不是很充分。但另一方面,公安机关对贩毒分子进行网上登记是一种新型的办案手段,给曲进祥造成的损失也是客观存在的。

  “制定国家赔偿法的时候,还没有这种网上备案登记的方式。”王旭升告诉澎湃新闻,接下来他们打算通过检察机关控告兴和县公安局有关人员,继续提出索赔要求。